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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》发布会现场 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标志着我国药品价格治理迈入科学精细化新阶段,这让长期关注药品可及性、医药产业创新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、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、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首席教授吴焕淦倍感振奋
在他看来,这份覆盖药品研发上市到群众用药全过程的政策文件,构建了药品全周期、全渠道、全领域的价格治理框架,在破解群众“用药难、用药贵”这一关键问题的同时,为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、助力“健康中国”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

精准破局:《意见》回应民生痛点与产业诉求 “药品价格不仅关系到群众的就医负担,更关乎医药产业的创新活力和医疗体系的健康发展

”吴焕淦在研读《意见》后表示,过去一段时期,我国药品价格领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:创新药研发投入大、风险高,但价格回报机制不健全,制约企业创新积极性;部分基础用药价格波动、供应不稳定,影响临床诊疗连续性;药品流通环节冗余,价格透明度不足,加重群众就医成本;罕见病等特殊领域用药价格偏高,多元保障机制不完善,让部分患者陷入“用得上但用不起”的困境

而《意见》的出台,精准回应了这些民生关切和产业痛点,彰显了国家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也回应了他多年来在全国两会期间关于罕见病保障、医药创新等议题的呼吁。吴焕淦认为,《意见》最突出的亮点是对创新药的分类支持政策,这为医药产业创新注入了“源头活水”,也为临床诊疗提供了更多“新武器”

作为长期关注罕见病防治的人大代表,他深知创新药对疑难重症、罕见病患者的重要意义——罕见病病情严重、致残率高,约80%由基因缺陷导致,仅有5%有明确治疗方案,而罕见病药品研发周期比普通药品长2年,平均研发成本是普通药品的3倍,定价往往居高不下

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“对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,支持其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、高风险相符的价格,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。”此举破解了创新药企对回报率的顾虑,有效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,加速创新疗法进入中国市场

“在临床实践中,我们经常遇到罕见病患者因创新药价格高昂而放弃治疗的情况,这让我们深感痛心

”吴焕淦结合自身调研经历谈到,截至目前,虽然超过90种罕见病治疗药品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,覆盖超过60个罕见病种,但仍有很多高值罕见病药品尚未纳入,即便纳入医保,患者医保外自付费用依然沉重,约60%的罕见病患者家庭年收入低于3万元,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是家庭收入的数倍

而《意见》强调的“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”,为商业健康保险、慈善捐赠等支付渠道参与分担高价值药物费用开辟了空间,与他多年来倡导的“建立罕见病多层次保障体系”不谋而合。他认为,这一政策将使更多疑难重症、罕见病患者能够用上最新的治疗手段,感受到政策的温度

同时,作为中医药领域的专家,吴焕淦补充道,这一政策也将为中医药创新药研发提供支撑,推动中医药与现代医药融合创新,让岐黄智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。多维发力:回归医疗本源 惠及慢病患者 完善集采与挂网价格机制,是《意见》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关键举措,也是吴焕淦高度认可的重点内容

他表示,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以来,已经显著降低了大量常见病、慢性病用药的价格,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政策红利。而《意见》进一步健全集采价格形成机制,加强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协同,更是对这一政策的深化和完善,将进一步挤压药品流通环节的虚高价格空间,让优质药品以更低价格惠及群众

“对于高血压、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来说,长期用药的经济负担一直是他们的心头事。”吴焕淦结合临床观察指出,《意见》推动经过一致性评价的优质仿制药降价,将大大减轻这类患者的长期用药成本,让他们能够更规范地遵医嘱用药,减少并发症的发生

更重要的是,《意见》重申和强化了“所有药品通过省级平台采购、实行零差率销售”的政策,这一举措彻底切断了医院与药品之间的关联,让医生的处方行为能够纯粹基于药品疗效、质量和患者需求,这对于重建医患信任、让治疗回归本质具有重要意义

吴焕淦指出,只有打破“以药补医”的旧模式,才能让医疗服务回归初心,让群众放心就医、安心用药。在吴焕淦看来,《意见》最具针对性的突破之一,是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价格形成中的专业作用,这既是对临床价值的尊重,也赋予了医生和药师更大的责任

他表示,医生和药师长期奋战在临床一线,最了解药品的实际临床效果、不良反应和性价比,以往药品定价多依赖行政决策,往往难以充分体现药品的临床价值

而《意见》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在采购平台登记实际采购价格,研究价格联动机制,调动其主动控费的积极性,这一转变将医疗机构从被动的价格执行者,转变为主动的成本管理和价值发现参与者。“我们在临床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:同一种功效的药品,价格差异